一、依據:「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、「台南縣國中小學母語日實施辦法」。
二、目的:
(一)鼓勵學生學習、使用臺灣不同族群母語,增進各族群間的瞭解、尊重、欣賞與包容,進而加以傳承、創新,期許日後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。
(二)學校透過精心設計的母語日活動,整合規劃學生鄉土語言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落實以臺灣為主體之本土化、在地化教學,使學生在母語日活動中感受鄉土語言之美,進而建立愛鄉土、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師生。
四、實施語言:以本學區多數居民使用之母語(閩南語)為主、原住民語、客家語為輔。
五、實施時間:訂每週三為本校母語日。
六、組織:成立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(組織圖如附件一),擬定各項辦法,每學年至少開會乙次。
七、實施方式:
(一)行政運作
1、由校長領導全校教師組成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,配合支援各項活動。
2、教師當日上課及行政單位課間廣播,皆使用母語。
3、配合母語日活動規劃,購置相關書籍或教材。
(二)活動規劃
1、每週一句:利用每週二朝會時間,進行每週一句臺灣俗諺或是原住民語(布農族語)教學。
2、閩南語晨讀:每週三早自習時間,透過廣播由晨讀小志工帶領同學閱讀閩南語文章。
3、閩南語歌謠時間:每週三利用中午午餐時間,以廣播節目形式介紹一首閩南語歌謠。
4、閩南語戲劇表演:於每週一句時間配合俗諺演出閩南語短劇,並於學期末籌備一齣完整的閩南語戲劇。
5、教師專業進修:邀請本土語言輔導團教師到校,對全校教師進行客家語研習。
(三)情境營造
1、校園穿堂設置母語日專欄,張貼每週一句臺灣俗諺或是原住民日常用語。
2、班級佈告欄亦設置母語日專區,張貼母語日相關活動及每週俗諺。
八、母語日特色及預期成效:
經由每週閩南語戲劇演出,培養本校學生的「戲胞」,提供學生表現的機會,增加學生的自我肯定,並激發出戲劇潛力,若有機會可在社區表演,為校爭光。
另外透過閩南語戲劇,可更深刻體會臺灣文化之美,臺灣俗諺選用貼近日常生活且深具意義的內容,觸動、軟化每個觀眾的心。
期待經由這一系列的活動設計,能使學生不但會講母語,還能了解、活用其內涵。
九、本實施計畫經母語推動小組會議討論通過,經
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