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中公佈欄

網站佈景


(共 10 個樣板佈景)

主旨: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、史蹟二大樓邀請各機關以團體或
個人身份蒞館參觀,每次參觀者,可依參觀時間最多給予
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01年2月10日臺採字第1010000481
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1份.
二、該館地址及相關訊息請參閱原函影本。

  •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函.pdf
    (1)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函.pdf
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