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,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, 請妥善處理應徵者履歷及個人資料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2月17日總處組字第101002 30891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:「個人資料之蒐 集、處理或利用,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,依誠實及信用方 法為之,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,並應與蒐集之目 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。」是以,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 請依上述規定辦理,並落實資料保密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