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退休公務人員再任公職或禠奪公權原因消滅後,辦理 恢復優惠存款之相關疑義一案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銓敘部101年3月28日部退二字第1013546382號致臺灣 銀行書函副本辦理。 二、檢附前項書函影本,且為利於同仁瞭解參用,並將各項疑 義彙整如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