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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100年8月31日府政預字第100067111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次專案宣導舉辦方式概述如下:
(一)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100年9月12日止。
(二)實施對象:本府各單位暨所屬各級機關、學校。
(三)執行方式:
1、有鑒於本府各單位暨所屬各級機關、學校,於去(99
)年春節及秋節廉政宣導執行成效良好,請本府各單
位暨所屬機關學校首長或單位主管,於特定節慶前仍
能利用各種集會,口頭宣導或製作標語、海報等方式
,向同仁積極宣導「社交禮俗不逾矩,邀宴關說需報
備,謹言慎行少煩惱,廉政倫理要遵行」、「不送禮
、不受禮」之廉潔觀念及行政院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
範」相關規定。
2、製作宣導警語或字卡透過新聞媒體(報紙、有線電視
頻道、LED)加強宣報導,使民眾瞭解洽辦公務時,
不必存有送禮、邀宴、關說等陋習,以導正社會不良
積習惡風。
3、本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人員,於特定節慶期間,
派員於機關(單位)出入口巡查,若遇有送禮等情,
應依公務廉政倫理規範婉予說明立場,並加強宣導「
拒收餽贈、拒絕邀宴、杜絕關說」之廉潔觀念。
 

 

  • 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100年秋節廉政宣導執行計畫.doc
    (1)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100年秋節廉政宣導執行計畫.doc
  •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府政預字第1000671111號函.pdf
    (2)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府政預字第1000671111號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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