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臺南市立柳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:府人給字第1010427067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總處給字第1010034738號函(0427067A00_ATTCH1.pdf) 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公教人員子女年度有股利所得 ,以該項股利所得非屬從事經常性工作所得報酬,得依規 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5月21日總處給字第101003 4738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