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原臺南市政府96年4月9日南市人考字第09604002670號函頒「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」及原臺南縣政府95年 10月3日府人考字第0950212949號函修訂「臺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」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起停止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