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局為規範及鼓勵教師進修研究,依據教師進修研究獎勵 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各校(園)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進修、研究人員名冊 函報本局備查。 三、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100年度公餘進修補助方案,目前 尚在研擬並爭取增列預算中,請轉知所屬公餘進修教師, 務必妥善保存進修繳費收據,俾備方案核定後申請使用。 四、有關教師在職進修研究人員名冊、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契約 書、教師在職進修研究申請表等格式請至本局人事室網站 /文件下載處下載(網址: http://boe.tn.edu.tw/boe/ wSite/mp?mp=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