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臺南市立柳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:府秘總字第1010473467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 主旨:補充說明有關本府已申請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( 下稱台灣高鐵)「企業會員5%回饋」專案乙事,請 查照 。 說明: 一、本府101年6月1日府秘總字第1010453163號函諒達。 二、旨揭回饋專案,係以「臺南市政府」為會員,購票時輸入 本府統一編號「69108505」,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即自動將 當次消費金額累計,會員每半年累積旅費金額如達30萬元 ,即可享有5%之等值乘車兌換券回饋,該兌換券將由本府 秘書處機要科統籌運用,非指同仁購票時即享有5%之折扣 ,即無任何優惠。 三、本專案係鼓勵同仁多加使用、配合辦理,協助本府於期間 內(半年)迅速累積達最低門檻(30萬元),即可享有回 饋,非屬強制作為;如同仁或家屬因私人活動購票,亦歡 迎多加利用。 四、前揭函說明三(二)所提「訂票時若未主動告知或輸入本 府統一編號,旅費將不予計算,且不接受事後申請累計。 」係指當次消費金額,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將不予累積,非 謂同仁之差旅費無法申請,又購票時如輸入統一編號,票 根亦不會出現本府統編,同仁可依一般核銷程序申請差旅 費用,完全不受任何影響。 正本:臺南市政府幕僚群(一)、臺南市政府幕僚群(二)、臺南市政府各處、臺南市政府 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:臺南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2012-受文者:臺南市立柳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:府秘總字第1010473467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 主旨:補充說明有關本府已申請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( 下稱台灣高鐵)「企業會員5%回饋」專案乙事,請 查照 。 說明: 一、本府101年6月1日府秘總字第1010453163號函諒達。 二、旨揭回饋專案,係以「臺南市政府」為會員,購票時輸入 本府統一編號「69108505」,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即自動將 當次消費金額累計,會員每半年累積旅費金額如達30萬元 ,即可享有5%之等值乘車兌換券回饋,該兌換券將由本府 秘書處機要科統籌運用,非指同仁購票時即享有5%之折扣 ,即無任何優惠。 三、本專案係鼓勵同仁多加使用、配合辦理,協助本府於期間 內(半年)迅速累積達最低門檻(30萬元),即可享有回 饋,非屬強制作為;如同仁或家屬因私人活動購票,亦歡 迎多加利用。 四、前揭函說明三(二)所提「訂票時若未主動告知或輸入本 府統一編號,旅費將不予計算,且不接受事後申請累計。 」係指當次消費金額,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將不予累積,非 謂同仁之差旅費無法申請,又購票時如輸入統一編號,票 根亦不會出現本府統編,同仁可依一般核銷程序申請差旅 費用,完全不受任何影響。 正本:臺南市政府幕僚群(一)、臺南市政府幕僚群(二)、臺南市政府各處、臺南市政府 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:臺南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2012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