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臺南市立柳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:府政預字第1010476653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 主旨:農曆端午節將屆,請本府各同仁恪遵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 範」(下稱本規範),落實登錄報備,樹立本府清廉形象 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101年度政風工作計畫暨法務部廉政署101年6月5 日廉預字第1010501116號函辦理。 二、端午節(101年6月23日)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: (一)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,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 個人、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,應予拒絕, 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。 (二)運用電子看板、機關網頁、張貼海報或標語等各種對外 管道加強宣導,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、不邀宴、不請託 關說,打造清廉市政空間。 (三)請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,各機關(構)之政風機構應 指派專人,負責本規範之解釋、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 政倫理諮詢服務。受理諮詢業務,如有疑義得送請上一 級政風機構處理。 三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「e等公務員」網 站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「e學中心」網站,業建置「公務員 廉政倫理規範簡介」影音線上課程及動畫數位學習課程, 請鼓勵同仁上網學習。 四、本規範相關宣導資料及登錄表可至本府政風處網頁(http ://www.tainan.gov.tw/eth/)/廉政倫理規範專區下載參 用。 正本:臺南市政府各處、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:臺南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2012-06-08 10:36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