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臺南市立柳營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:南市教人字第1010631209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如說明二(0631209A00_ATTCH1.pdf) 主旨: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未具合格 教師資格之教師年資,得否採計為退撫年資疑義一案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1年7月25日臺人(三)字第1010134292號書函 辦理。 二、檢送上開書函電子檔乙份。 正本: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:本局人事室